各班级、各毕业生:
根据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确认2021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》(浙教办函〔2021〕1号)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学生工作实际,现就做好2022届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布置如下:
一、评选条件
1、热爱祖国,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,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;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、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。
2、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,学习勤奋、成绩优异,尊敬师长、团结同学,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、社团活动和公益活动,师生反映良好。
3、大学期间获校级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优秀团员”、“优秀团干部”和校一、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(含)以上;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。
4、符合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各项标准,经评选为2022届校级优秀毕业生。
二、评选比例及时间
1、评选比例
优秀本科毕业生的评选比例控制在本届毕业生总数的4%。
2、评选时间
请各班级于2022年1月10日12:00前将填写的电子材料以文档的形式并以班级为单位,发送至带班辅导员处,并抄送一份发至邮箱puweiwei222@163.com。
三、材料报送
(一)报送材料
《2022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汇总表》(附件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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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1月8日